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及国家科学技术部令第17号《科技部关于对部分规章和文件予以废止的决定》精神,科技部决定废止规章《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科技成果鉴定改变管理方式,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实行自律管理。四川省地质学会作为四川省科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四川省地质行业的科技社团组织,为进一步发挥学会专家团队和多年开展项目评审的优势,承接更多的政府转移职能,经学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四川省地质学会于2017年4月28日在四川省档案馆成果转化处通过备案,取得了开展四川省国土资源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资格,正式开展四川省国土资源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工作。
为办好四川省地质学会科学技术成果第三方标准化评价工作,学会经过了一系列准备工作,2017年4-5月先后两次邀请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秘书长以及四川大局、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单位从事科技成果奖项申报工作的各级专家和代表召开会议,讨论并制定了《四川省地质科学技术成果第三方标准化评价办法(试行)》。
四川省地质学会从科学技术成果第三方标准化评价工作开展至今,共接收并完成了来自四川省地矿局、煤田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等单位递交的50余份成果评价工作,成果类型涉及固体矿产勘查、基础地质研究、钻探技术创新、重大地质工程等多个领域。成果评价保证公平、公正,专家意见对项目重大成果的提炼、创新点的提取、成果奖项的申报具有重大意义。